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扬中市鑫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9日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披露
扬中市鑫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扬中市鑫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江苏大行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为本行股东,持有本行股份619.3959万股,占比1.16%。扬中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江苏大行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扬中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派驻监事单位,对公司能施加重大影响。
扬中市鑫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30日,位于扬中经济开发区港隆路127号,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项目开发;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园艺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等,公司股东江苏大行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为本行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华国,注册资本3亿元,股东江苏大行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100%)。
本次扬中市鑫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2950万元。本次单笔交易占本行资本净额之比为1.11%。
二、交易对手情况
1.经济性质或类型
扬中市鑫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范围
扬中市鑫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项目开发;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园艺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
3.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
扬中市鑫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华国,注册地:扬中经济开发区港隆路127号,注册资本3亿元;
4.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
扬中市鑫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江苏大行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为本行股东,持有本行股份619.3959万股,占比1.16%。扬中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江苏大行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扬中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派驻监事单位,对公司能施加重大影响。
三、定价政策
交易价格=LPR利率+基点数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扬中市鑫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10年期项目贷款2950万元。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扬中市鑫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五届董事会风险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扬中市鑫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张晖、张娆、姚定俊、孙秉南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扬中农商银行提供的相关资料,扬中市鑫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江苏大行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为本行股东,持有本行股份619.3959万股,占比1.16%。扬中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江苏大行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扬中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派驻监事单位,对公司能施加重大影响。此次授信申请已经授信审查委员会初审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授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