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9日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披露
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重大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本行股东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持有本行股份524.53万股,占本行总股份的0.99%,其关联企业江苏中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102.9万股,占本行总股份的0.19%,合计持有本行股份627.43万股,占本行总股份的1.18%。公司实际控制人季忠银为本行股权董事,持股比例虽不足5%,但对公司能施加重大影响。
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电源线、插头插座、电线电缆、电子线制造、加工、销售、研发、设计;仪器仪表及配件、橡胶线、橡胶制品销售。经营地址位于扬中市八桥镇华生路66号,法人代表季忠银,实际控制人季忠银,集团在我行成员企业共4家: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江苏中佳科技有限公司、镇江中佳电器有限公司、扬中市康达仪器附件厂。集团各关联公司之间已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关系,集团对外销售主要以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进行,其余关联公司产品主要用于集团内销,江苏中佳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橡胶线、光伏线,镇江中佳电器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塑料,扬中市康达仪器附件厂负责铜棒的拉丝加工。
本次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申请综合授信24590万元,其中集团成员镇江中佳电器有限公司、江苏中佳科技有限公司向我行申请分别增加1000万元、2000万元银票贴现授信额度。
二、交易对手情况
1.经济性质或类型
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范围
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电源线、插头插座、电线电缆、电子线制造、加工、销售、研发、设计;仪器仪表及配件、橡胶线、橡胶制品销售。
3.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
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季忠银,注册地:扬中市八桥镇华生路66号,注册资本5980万元人民币;
4.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
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持有本行股份524.53万股,占本行总股份的0.99%,其关联企业江苏中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102.9万股,占本行总股份的0.19%,合计持有本行股份627.43万股,占本行总股份的1.18%。公司实际控制人季忠银为本行股权董事,持股比例虽不足5%,但对公司能施加重大影响。
三、定价政策
交易价格=LPR利率+基点数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申请综合授信24590万元,其中集团成员镇江中佳电器有限公司、江苏中佳科技有限公司向我行申请分别增加1000万元、2000万元银票贴现授信额度。本次单笔交易占本行资本净额之比分别为0.37%和0.75%。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重大关联交易,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1人回避。
第四届董事会风险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重大关联交易,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1人回避。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张晖、张娆、姚定俊、孙秉南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扬中农商银行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知悉镇江市华银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季忠银,其为本行股权董事,持股比例虽不足5%,但对公司能施加重大影响。此次授信申请已经授信审查委员会初审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授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