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0日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披露
本行集团客户扬中金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由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投资控股。集团成员企业扬中金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新增4000万元流贷、成员企业扬中市科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新增4000万元流贷、成员企业扬中市金誉能源商贸有限公司本次新增4000万元流贷。因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为本行大股东,其关联企业在本行新增授信合计12000万元属重大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扬中市人民政府全额出资100000万元,占股100%,为我行大股东,持股5345.1878万股,占比9.75%。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创业投资服务;企业投资服务;城市产业建设投资。公司作为扬中地方投资机构主体,主要是整合扬中本地资源,发挥产业金融集聚和协同效应,重点关注具有区域性战略投资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投资项目,支持本地国有资本整合重组、重大市场化城市民生工程、互联网金融等战略投资。
扬中金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企业较多,截止目前列入并表企业共17家,包括:扬中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扬中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扬中市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扬中市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扬中市众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扬中市金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中市科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扬中市金控转贷服务有限公司、江苏金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江苏同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扬中市金控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申扬鑫隆经贸有限公司、扬中金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扬中市金誉能源商贸有限公司、扬中市人才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扬中市金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扬中市鑫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等,业务范围涵盖:融资担保、实业投资、商品贸易、工程规划设计、股权投资基金等。
扬中金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日照金运通经贸有限公司和江苏科然能源经贸有限公司签订主焦炭长年框架购销合同;扬中市科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齐丰塑胶有限公司签订沥青购销合同;扬中市金誉能源商贸有限公司与杭州齐丰塑胶有限公司签订聚乙烯购销合同,加上近期企业拟屯结一批原材料,故三户企业向我行申请增加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共计12000万元。
(二)定价政策
交易价格=LPR利率+基点数
(三)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扬中金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日照金运通经贸有限公司和江苏科然能源经贸有限公司签订主焦炭长年框架购销合同;扬中市科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近期与杭州齐丰塑胶有限公司签订沥青购销合同;扬中市金誉能源商贸有限公司与杭州齐丰塑胶有限公司签订聚乙烯购销合同,加上近期企业拟屯结一批原材料,故向我行申请增加流动资金贷款授信12000万元,其中:扬中金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增加4000万元流贷,取消银票和贴现授信;扬中市科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增加4000万元流贷,取消银票授信;扬中市金誉能源商贸有限公司增加4000万元流贷。
(四)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的意见及决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集团客户扬中金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集团客户扬中金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张晖、张娆、姚定俊、孙秉南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扬中农商银行提供的相关资料,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行大股东,本行集团客户扬中金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成员,能对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此次授信申请已经授信审查委员会初审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授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