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中农村商业银行收单条码支付收费的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关于扬中农村商业银行收单条码支付收费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预防洗钱、套现等风险,我行拟对部分收单业务服务收费项目进行调整公示如下:
收单产品 | 单笔交易金额 | 收费标准 |
微信、支付宝条码支付 | 0-3000(含) | 免收 |
3000(不含)-20000(含) | 借记卡、零钱、余额2‰,贷记卡、花呗2‰ | |
20000(以上) | 借记卡、零钱、余额2‰,贷记卡、花呗2.5‰ |
1.涉及政府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公益单位及减免类商户等免收费。
2.减免类商户评定标准:上季度商户名下活期存款日均余额/季度收单商户交易总额大于等于10%,每季度动态调整。季度中新增商户按表中正常费率收取,下一季度首月的20日根据商户名下的存款情况参照减免类商户标准对存量商户的费率进行动态调整。
3.特定客群对本行贡献大的商户一事一议,可以申请减免手续费。
本公告自2023年7月20日开始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
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