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0日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江苏中正同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正同仁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因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变更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机构,解聘原法定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中正同仁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为法定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