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3日
原我公司员工陆林(性别:男,身份证号码321124********0013)于2021年8月10日从我公司离职。
我公司郑重声明,从离职之日起,陆林对外进行的任何业务活动均属个人行为,不代表我公司,我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其有任何影响我公司利益和声誉的行为,我公司将会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